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码:临 2015-032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绍喜先生于2014年4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并计划在本次增持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通过二级市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含2014年4月29日当日增持的股份)。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宜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绍喜先生的通知,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宜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绍喜先生增持公司股份已满 12个月,自 2014 年 4 月 29 日至 2015 年 4 月 28 日,控股股东宜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绍喜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控股股东宜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353,549,5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84%,一致行动人刘绍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378,4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0%,两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66,928,0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4%。
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控股股东宜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绍喜先生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