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6 证券简称:重庆路桥 公告编号:临 2015-020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监事会办公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瑞主持,公司应到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
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4 年实现利润总额 26,465.86 万元,
企业所得税 1,773.92 万元,实现净利润 24,691.94 万元(其中,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 24,698.80 万元)。
公司拟订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4 年末股本总数
907,742,0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 0.82 元 (含税)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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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7,443.4844 万元,本年净利润结余作为未
分配利润,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五、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在本报告期
内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经营决策及董事会和
经理层的决策,以及经营行为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监督。现就以下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对本公司年内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程序、决议事项、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与勤勉
尽职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决策程序合法,严格按内部控制制
度运作,不存在关联方异常占用本公司资金的现象,没有为关联方及其他
个人及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董事、高管人员执行公务时,认真履行了诚
信与勤勉义务,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
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监事会通过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财务结构的
检查与审核,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运行良好,不存在任何重大风险。监事会
认为经审计的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的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客
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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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鉴于重庆通安桥梁工程公司经营业绩难以改善,经董事
会同意公司将持有的重庆通安公路桥梁工程公司50%的股份以250万元全部
转让给渝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5日,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款250万元,相关工商登记手续
已办理完成,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再持有该公司股份。
本次转让重庆通安股权,没有发现损害公司权益、股东权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权益情况。
4、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牛角沱嘉陵江大桥移交,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牛角沱嘉陵江大桥于2010年12月经营期满,由于在资产的回收方式、价格,
人员安置等问题上公司与市政府一直未能达成一致,大桥处置拖延了近四
年,最终重庆市政府同意以评估确认的净资产为基准,确定该桥的补偿总
额为1291万元,且人随资产走,收费到期至移交前人员工资、管理费、日
常维护费由市财政承担。至2014年12月31日,该桥资产顺利移交重庆城市
建设投资(集团)公司,相关人员的移交安置工作目前也已全部结束。
本次移交牛角沱嘉陵江大桥资产,没有发现损害公司权益、股东权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情况。
5、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审批程序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交易
信息披露及时充分,关联交易合同履行体现了公正、公平的原则,没有损
害股东或公司权益的行为。
6、报告期内,信息披露工作符合监管要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体系和
业务流程能够有效运行。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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