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15-018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上午在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15-1 号现代国家大厦 28 楼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4 人,
分别是高力生、黎宇、刘敏赞、郭仕强,严华鑫监事因其他公务无法亲自参加本
次会议,书面授权委托黎宇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坏账)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了真实反映公司 201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及
各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的回收可能性等进行了充分分析和评估,依
据目前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证据,按照《广西五洲交通
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制度》规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
失的应收款项进行计提坏账准备,符合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坏帐)准备。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二)款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
的具体条件和比例为: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
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公司合并报
表当年实现的归属公司股东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归属公司股东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在特殊情况下,公司当年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的比例可以少于公司合
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特殊情况是下列情形
之一:1、公司当年年末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2、公司当年合并报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3、公司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公司股
东的每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 0.1 元; 4、公司在未来 12 个月内计划进行重大投
资或发生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的标准是指累计支出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30%,募集资金项目除外)。2014 年
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77.5%,实现的归属公司股东的每股可供分配利润为
1
0.09 元,出现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特殊情形。因此公司 2014 年度拟利润不分配,
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拟定的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4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
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
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审核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黎宇监事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黎宇监事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章
程及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制订的未来三年股东
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出具的《小
平阳至王灵高速公路交通量及通行费收入预测报告》,按照新的测算结果调整单
车折旧系数计提平宾路固定资产折旧,符合公路行业相关规定,董事会决议程序
合法,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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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补充完善新增行业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业务发展情况,根据财政部公告的《金融企业准备金
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 号)要求,结合公司贷款业务的特性,对公司
“发放贷款及垫款”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进行新增,符合有关规定,董事会决议
程序合法。同意公司本次补充完善新增行业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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