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锐电: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28 03: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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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 锐电 编号:临 2015-041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锐 01 暂停、锐 02 暂停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就前期财务报表的会计差错予以更正,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有关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原因及内容

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足,导致 2013 年末的应收账款和 2013

年度的资产减值损失存在差错。

公司部分定期存单、承兑保证金未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利息收入,导致 2012

年度、2013 年度的应收利息和财务费用存在差错。

公司存货账实不符的会计处理存在错误,导致 2013 年度销售费用、管理费

用和营业外支出存在差错。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错误,导致 2013 年末的存货和 2013 年度的资产

减值损失存在差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企业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公司 2013 年末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不充分,导致 2013 年末的递

延所得税资产和 2013 年度的所得税费用存在差错。

公司部分应付账款暂估存在错误,导致 2013 年末预付账款、存货、应付账

款存在差错。

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

能予以确认:(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

企业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

效控制;(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公司部分收入确认时间和风

力发电机组吊装报告日期不符,导致 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的销售收

入及成本结转存在差错。

二、前期会计差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2015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决议,对上述重要前期

差错进行更正,追溯重述 2013 年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

上述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对2013年合并报表项目的影响:

报表项目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资产总额 23,528,240,868.16 24,019,451,912.97 -491,211,044.81

负债总额 14,800,662,503.11 14,907,745,352.68 -107,082,849.5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8,727,578,365.05 9,111,706,560.29 -384,128,195.24

少数股东权益

利润总额 -3,325,537,699.87 -3,356,397,514.42 30,859,814.55

所得税 438,729,737.81 89,808,233.52 348,921,504.2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64,267,437.68 -3,446,205,747.94 -318,061,689.74

少数股东损益

上述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对2013年母公司报表项目的影响:

报表项目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资产总额 20,248,015,697.41 20,743,105,964.64 -495,090,267.23

负债总额 12,448,235,891.59 12,555,318,741.16 -107,082,849.57

所有者权益 7,799,779,805.82 8,187,787,223.48 -388,007,417.66

利润总额 -3,272,758,934.31 -3,312,445,027.72 39,686,093.41

所得税 332,448,424.56 -9,766,340.61 342,214,765.17

净利润 -3,605,207,358.87 -3,302,678,687.11 -302,528,671.76

2

上述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对2012年合并报表项目的影响:

报表项目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资产总额 28,626,239,048.08 28,676,539,906.52 -50,300,858.44

负债总额 16,378,051,154.39 16,362,126,785.75 15,924,368.6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2,248,187,893.69 12,314,413,120.77 -66,225,227.08

少数股东权益

利润总额 -705,409,585.17 -678,587,309.71 -26,822,275.46

所得税 -121,163,304.85 -95,916,427.10 -25,246,877.7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4,246,280.32 -582,670,882.61 -1,575,397.71

少数股东损益

上述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对2012年母公司报表项目的影响:

报表项目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资产总额 26,045,813,501.86 26,122,989,349.90 -77,175,848.04

负债总额 14,640,826,337.17 14,632,523,439.31 8,302,897.86

所有者权益 11,404,987,164.69 11,490,465,910.59 -85,478,745.90

利润总额 -870,197,205.56 -710,112,593.39 -160,084,612.17

所得税 -148,007,003.19 -121,980,571.98 -26,026,431.21

净利润 -722,190,202.37 -588,132,021.41 -134,058,180.96

上述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对2011年合并报表项目的影响:

报表项目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资产总额 33,734,015,027.83 34,096,983,304.43 -362,968,276.60

负债总额 20,114,276,349.92 20,412,469,581.87 -298,193,231.9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3,619,738,677.91 13,684,513,722.56 -64,775,044.65

少数股东权益

利润总额 479,256,895.27 530,979,004.53 -51,722,109.26

所得税 -54,765,778.35 -67,818,713.74 13,052,935.39

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4,022,673.62 598,797,718.27 -64,775,044.65

少数股东损益

上述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对2011年母公司报表项目的影响:

报表项目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资产总额 30,762,036,742.29 31,011,650,539.18 -249,613,796.89

负债总额 17,931,289,375.23 18,229,482,607.18 -298,193,231.95

所有者权益 12,830,747,367.06 12,782,167,932.00 48,579,435.06

利润总额 164,610,951.57 102,978,581.12 61,632,370.45

所得税 -101,583,142.13 -114,636,077.52 13,052,935.39

净利润 266,194,093.70 217,614,658.64 48,579,435.06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和专项说明情况

公司已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

正事项实施了有关审计程序,出具了《关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中汇会专[2015]1490

号),同时对公司更正后的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与其他事项段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15]1488 号)。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 2011 年度、2012 年度、

2013 年度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恰当地进行了

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建立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相关业务及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规范财务核算,切

实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经营状况,杜绝类似情

况发生。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

进行更正,并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恰当地进行了会计处理,符合《企

4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就上述事项做出的进行会计差错更

正的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监事会将对公司财务重大事项予以密切关注,切实

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

行更正,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够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本次会

计差错更正的处理。要求公司今后加强内部控制的建设和日常会计核算管理,完

善财务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流程,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

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为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向投资者深表歉

意。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7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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