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书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企业会计
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
《公司关于 2014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
刘守豹 丑洁明 李 丹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