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传媒: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28 03: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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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公告编号:2015-06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 2014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执行日期

自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财政部陆续新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

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三项具体准则,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

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四项具体准则。财政

部要求上述七项具体会计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范围内施行。

2014 年 6 月 20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政部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 2014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

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的决定,财政部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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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是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4 年新颁布和修订的基本准则和八项具体

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

了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的通知》(财会[2014]14 号)的规定和要求,将原《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

股权投资》中规范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

权投资”,变更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

本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4 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产生

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2、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的通

知》(财会[2014]8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修订后准则。修订后准则主要变动内

容为:将原职工薪酬内容按照性质规范为四类,即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

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并对上述四类明细包括的内容进行了说明,公司需按

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并在财务报告中进行披露。

本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4 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产生

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3、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的通知》(财会[2014]7 号),执行修订后准则。修订后准则主要变动内容为:在

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类增加“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核算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

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在利润表中,应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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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为两类:(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2)以

后会计期间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本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4 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产生

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4、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的通知》(财会[2014]10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修订后准则。修订后准则主要

变动内容为:(1)合并范围增加了投资性主体的豁免;(2)以三要素的形式明确

了“控制”定义和具体判断原则;(3)母子公司交叉持股的抵销处理;(4)吸收

整合其他已发布的解释、年报通知等。公司以前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满

足该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断标准。

本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4 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产生

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5、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的

通知》(财会[2014]6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新颁布准则。新制定的准则主要规

范内容为:明确了公允价值的定义、公允价值计量及估值技术的应用等相关政策,

并在财务报告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更广泛的披露。

本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4 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产生

重大影响,按照准则的规定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6、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的通知》

(财会[2014]11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新颁布准则。新制定的准则主要规范内

容为:对合营安排进行了清晰的定义,并在基于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的基础上,

对共同经营参与方和合营企业参与方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

本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4 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产生

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7、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

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新颁布准则。新制定的

准则主要规范内容为:梳理整合了企业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中权益的披

露要求,充实优化了披露内容,特别是增加了企业在共同经营和结构化主体中权

益的披露要求及对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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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4 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产生

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8、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的通知》(财会[2014]23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修订后准则。修订后准则主

要变动内容为:进一步阐述了区分金融负债及权益工具应符合的条件,明确了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金融工具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的列报及金融

资产转移的披露要求等。

本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4 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产生重

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9、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76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修订后准则。基本准则修

订了公允价值的定义,修订内容为: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

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

格计量。

基本准则变更对公司 2014 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产生重

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经审议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4

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实施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4 年度及以前年

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因此,同意

公司本次实施会计政策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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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审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要

求,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二)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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