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童事
关于公司向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的独立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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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公司0于 ⒛ 15年 4月 ⒛ 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 议通过 了 《关于公司向晋 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的
议案》。议案主要 内容为 :公 司利用外商投资企业 的特殊政策 ,经 向相关部门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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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批准 ,向 控股股东晋 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晋正企业 0借 外债 1
亿美元或相等于 1亿 美元的跨境人民币。借款期限从首笔提款之 日起不超过 10
年止。借款利率为首笔提款时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 10%,每 年按年初银行
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在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情形下所发生的利率调整 ),
并须获得外汇管理机关的核准并办理相应的外偾登记备案手续 。还款方式为本金
于到期 日前分次归还 ,结 息方式为利息于每季的次月上旬支付上-季 的利息 。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 们认真审
阅了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特 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
如下独立意见 :
1、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该 议案构成 了公司与关
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 ,关 联董事均 回避 了对该议案
的表决 。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
规定 。
2、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 易金额 、方式
以及利率符合市场规则 。本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亦 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
3、 公司借外债符合外商投资企业的政策规定,同 意该项关联交易。根据 《晋
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本 议案 尚需提交本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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