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关于公司向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28 02: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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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5-017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关联交易内容: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向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正企业”) 借外债 1 亿美元或相等于 1

亿美元的跨境人民币;

2、过去 12 个月本公司与晋正企业未发生同类关联交易。

3、关联方回避事宜:鉴于晋正企业是本公司的控股公司,根据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并进行表决时,均回避

了表决;

4、交易风险: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对本公司损益及资产

状况无不良影响。交易不存在风险;

5、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生产经营所需,本公司计划利用外商投资企业的特殊政策,经向相关部门

申请批准,向控股股东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正企业”)借外债

1 亿美元或相等于 1 亿美元的跨境人民币。借款期限从首笔提款之日起不超过 10

年止。借款利率为首笔提款时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 10%,每年按年初银行

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一次(在双方协商一致情形下所发生的利率调整),并须

获得外汇管理机关的核准并办理相应的外债登记备案手续。还款方式为本金于到

期日前分次归还,结息方式为利息于每季的次月上旬支付上一季的利息。鉴于晋

正企业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关联交

1

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需要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

和信息披露程序。

此项关联交易总标的额为 1 亿美元或相等于 1 亿美元的跨境人民币,根据《晋

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晋正企业成立于 1995 年 12 月 11 号,法定代表人:蔡林玉华,注册资本:

16,000 万美元,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其经营范围:国际商务。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86,094 万美元,净资产 86,094 万

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标的:1 亿美元或相等于 1 亿美元的跨境人民币;

2、具体内容为:本公司向关联人晋正企业借款 1 亿美元或相等于 1 亿美元

的跨境人民币;

3、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将遵循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借款利率为首笔提款时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下浮 10%,每年按年初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一次(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情

形下所发生的利率调整),并须获得外汇管理机关的核准并办理相应的外债登记

备案手续。还款方式为本金于到期日前分次归还,结息方式为利息于每季的次月

上旬支付上一季的利息。

4、借款期限:从首笔提款之日起不超过 10 年止。

5、本次关联交易标的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26.28%。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减轻公司的融资压力及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公司

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支持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2

本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已在会前提交

给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等与会人员,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

可,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认

真审阅了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对本次关联交易发

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议案构成了公司与关

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对该议案

的表决。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金额、方式

以及利率符合市场规则。本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亦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公司借外债符合外商投资企业的政策规定,同意该项关联交易。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事先审议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如

下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金额、方式

以及利率符合市场规则。本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亦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公司借外债符合外商投资企业的政策规定,同意该项关联交易。根据《晋

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第五次董事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4、公司与晋正企业签订的《借款协议》。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

董 事 会

二 0 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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