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9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通知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志
军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 2014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338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3,728.96
万元,较 2013 年度增长 9.7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482.92 万
元,较 2013 年度增长 11.30%。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 第 113389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14 年度实现利润总额 63,790,886.63 元,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4,829,218.83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公司在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54,829,218.83 元基础上,提取 10%法定盈余
公积金 5,482,921.88 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85,773,699.23 元,2014 年末母
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235,119,996.18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总股本 8,000 万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现金 1.4 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 1,120
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也不送红股。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维护全
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平稳发展。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经营计划,公司 2015 年度目标:实现营业收入 81,101.86 万元,
比 2014 年增长 10%,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75
万元,比 2014 年增长 8.97%。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与关联方交易情况的议案》
公司 2014 年度内与关联方的交易,主要系(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卢凤仙女士为促进公司快速发展、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充足的前提下在公司向
银行申请贷款授信时对公司给予无条件担保,公司未对其提供反担保措施。(2)
2014 年度公司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胡志军先生新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
事,其同时还担任公司办公室主任职务,因职务需要存在部分小额周转备用金的
情况。我们认为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造成损害,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公司 2014 年度内与关联方
交易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资金使用的季节性
需求变化和便于日常临时性存入与支取的考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暂
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期限为自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公司提
请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
权自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我们认为:在考虑到资金使用的季节性需求变化和便于日常临时性存入与支
取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约定的、短期(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
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
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该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闲置的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一年
以内)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有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营,公司拟在 2015 年度向
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
公司 201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鉴证。聘期自公司 2014 年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执业资格,审计力量较强,
执业规范,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
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
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第 1、3—9、11 共九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