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交通: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28 02: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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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15-008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下午 13 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

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2 名,许红明监事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委托刘霄雷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玉生先

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 年度公司实现

的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218,564,452.66 元 , 提 取 10% 的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21,856,445.27 元,可供分配利润 196,708,007.39 元。拟以公司 2014 年

1

末总股本 1,315,878,5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红利 0.70

元(含税),共计 92,111,499.97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104,596,507.42

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2014 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

在审核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认为:

(1)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4 年度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2014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2)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2014 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意见如下:公司根据财政

部 2014 年颁布和修订会计准则,对公司适用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对涉

及的相关科目进行核算及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9.2015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

—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

们在审核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后认为:

(1)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公允的反映了 2015 年第一季度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3)未发现参与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

规定的行为。

上述第 1、2、3、4、6、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特此公告。

3

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4 月 24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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