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总第四十二次)会议资料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总第四十二次)
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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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总第四十二次)会议资料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与议案表决办法
(2015 年 5 月 6 日)
一、会议时间:2015 年 5 月 6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分,时间半天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联谊宾馆
三、会议召集人: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
五、会议审议事项:
议程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扩大理财产品业务范围和授权额度的议案
2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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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
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6]21 号《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通
知》要求,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
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公司设立股东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
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在出席会议登记日向公司登记;在股东大会召开
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向大会秘书处报名,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
六.股东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在出席会议登记日向公司登记。公司董事会成员
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
七.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股东就本次大会议案相关的发言结束后,即可进行大会
表决。
八.股东大会表决采用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现场会议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
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废票。参
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需按照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进行投票。
九.本次大会的议案中普通决议,由参加表决的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由参加表决的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十. 公司聘请职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一五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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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和材料
(2015 年 5 月 6 日)
目 录
1、关于扩大理财产品业务范围和授权额度的议案----------------------------5
2、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6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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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之一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扩大理财产品业务范围和授权额度的议案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稿)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益,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及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前提下,现提请扩大授权公司经营层及下属全资
机构利用自有资金开展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业务。
具体实施:
资金总额度(含下属全资机构):人民币贰亿元以内(含本数)滚动使用,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购买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含本数)。
购买理财产品项目限定为:银行、信托、保险、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
理财产品。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二○一五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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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之二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稿)
各位股东:
为更好地突出主体,进一步提升公司形象,拟变更公司名称,具体为:
公司中文名称由“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宁波中百股份有
限公司”,英文名称由“HIT SHOUCHUANG TECHNOLOGY CO., LTD.”变更为
“NINGBO ZHONGBAI CO., LTD.”(最终变更名称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
为准)。公司证券简称由“工大首创”拟变更为“宁波中百”,公司英文简称
由“HITSC”拟变更为“NBZB”,公司证券代码不变。《公司章程》和其他所
有的公司制度、文件中公司名称相应变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变更名称需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有关变更登记
手续,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二○一五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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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之三: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稿)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提出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相应提出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进行修改的议案,请予审议。
拟将《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一条:“为维护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修改为“为维护宁波
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HIT SHOUCHUANG TECHNOLOGY CO.,LTD.”修改为“公司注
册名称: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NINGBO ZHONGBAI CO.,LTD.”。公司
名称变更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二○一五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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