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更变更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年
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日期: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2、变更原因:财政部自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陆续颁布、修订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
——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
露》以及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
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
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七项具体会计
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新会计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中国财政部陆续发布
的 9 号、30 号、33 号、39 号、40 号、2 号、41 号新会计准则,其余
会计政策不做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
为了更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便于投资者
进行价值评估与比较分析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对应收款项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中“组合账龄分析法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变更前后情况
应收款项中组合账龄分析法变更前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情况
账龄 变更前应收 变更前其他 变更后应收 变更后其他
账款 计 提 应收款计提 账款 计 提 应收款计提
比 例( %) 比例( %) 比 例( %) 比例( %)
1 年 以 内 5 5 0 0
(含 1 年)
1- 2 年 10 10 10 10
2- 3 年 30 30 30 30
3- 4 年 50 50 50 50
4- 5 年 80 80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100 100
三、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
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长期股权投资及与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按新会计准则的规
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3、201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生效起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对上述会计估
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会计估计变更对 2014 年利润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说明。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