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9 证券简称:金种子酒 公告编号:临 2015-005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理财投资额度和延长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 年 6 月 21 日,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种
子酒”)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
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投资额度不超过 6
亿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2013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理财投资额度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原不超过 6 亿元委托理财金额的基础上,再增加 2 亿元委托理财投资额
度。
鉴于上述 8 亿元投资额度将分别于 2015 年 6 月份和 11 月份到期,为便于统
一管理,公司拟将其使用期限统一延长自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
年有效。根据目前经济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公
司于 2015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理财投资额度和延长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原不超过 8 亿元委托
理财金额的基础上,再增加 2 亿元委托理财投资额度,用于购买仅限定在银行发
行的保证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且评级风险度较低的)理财产品。
一、投资理财业务概况
1、投资目的: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
业务。投资额度范围内,开展理财业务的资本金可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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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方式:购买品种仅限定在银行发行的保证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
(且评级风险度较低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任何非银行发行或银行代售的理财
产品,不得购买任何与利率、汇率、证券等挂钩的结构性理财产品。单笔最长投
资期限不超过二年。
4、授权期限:本次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之日起二年。
5、该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理财业务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作为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
三、实施方式
在投资额度范围内,开展理财业务的资金可滚动使用,每一笔投资期限最长
不得超过二年,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
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四、投资理财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对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
估与测算,相关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将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会给公司造成资金压力,符合广大股
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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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对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
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公司制订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
从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制度,以及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
予以规定。财务部应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
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
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持有
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
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1)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审批人、操作人、风险监控人应相
互独立;
(2)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
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
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
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
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尹正昌、朱卫东、余世春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的
基础上,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投资理财,前期已收到较好的效果,现公司根据
实际运作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理财投资额度和延长有效期,进行委托理财产
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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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该投资主要用于购买保证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且
评级风险度较低的)理财产品等风险可控的产品品种,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
金安全。
基于此,我们同意公司在原委托理财的基础上增加理财投资额度,开展投资
理财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
3、独立董事关于增加理财投资额度和延长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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