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 B 股
编号:临 2015-008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
以及 2014 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产生影响。
一、概述
国家财政部于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
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
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
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
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的会计准则,并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 年 6 月 20 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
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
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依据前述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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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部于 2014 年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变更。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 2014 年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的通
知》要求,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
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公司负债间存在重分类调整,并进行追溯
调整。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的通知》及证监会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公司负债间存在重分类调整,
并进行追溯调整。
具体追溯调整事项如下:
对 2013 年度/2014 年 1 对 2012 年度/2013 年 1
月 1 日相关财务报表项 月 1 日相关财务报表
准则 项目
目的影响金额 项目的影响金额
名称 名称
影响金额 影响金额
增加+/减少- 增加+/减少-
《企业会计准则 递延收益 10,651,500.00 10,166,666.67
第 30 号-财务报
表列报》 其他非流动负债 -10,651,500.00 -10,166,666.67
《企业会计准则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0,081,132.15 10,090,219.84
第 9 号-职工薪
酬》 应付职工薪酬 -10,081,132.15 -10,090,2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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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
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执行上述新准则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
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具
体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的变更。
(三)会计事务所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不同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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