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执行 2014 年新颁布的有关企业会计准则及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
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
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等具体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以
财政部 2014 年修订/颁布的前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
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以及 2014 年度的总资产、
净资产、净利润产生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现对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说明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具体会计准则进行
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