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执行 2014 年新颁布的有关企业会计准则及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财政部于 2014 年修
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
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等具体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以财政部 2014
年修订/颁布的前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以及 2014 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净
利润产生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对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说明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的变更。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