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作
为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锚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亚星
锚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行了认真、审慎调查。核查的具
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查阅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
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
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58 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亚星
锚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9,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2.5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202,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190.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95,310.00 万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 2010
年 12 月 22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苏公 W[2010]B142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
金使用计划为 71,731.50 万元,超募资金 123,578.5 万元。2011 年 1 月 20 日,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以 18,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归还公司
除中国进出口银行外的商业银行贷款。扣减用于归还银行贷款的 18,000 万元超
募资金,超募资金余额为 105,578.5 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
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东兴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工业园区支
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账户之中。2011 年 1 月,亚星锚链、保荐
人共同分别与前述三家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自签订之日
起生效。因发行人募投项目之一“年产 3 万吨大规格高强度 R4 海洋系泊链建设
项目”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镇江佳扬系泊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佳扬”)负责
实施,2011 年 6 月,亚星锚链、镇江佳扬、保荐人共同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镇江中山西路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止本报告出具
日,上述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4 年 4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均
出具了同意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情况如下:
委托金额 年利 报酬确定
产品名称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收益(元)
(元) 率(%) 方式
浦发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 2014.9.3 2014.12.3 50,000,000 3.9 保证收益型 487,500
浦发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 2014.12.17 2015.3.17 50,000,000 4.4 保证收益型
农行汇利丰 2014.12.24 2015.3.24 100,000,000 4.8 保本浮动收益
合计 200,000,000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为
150,000,000 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基本情况
根据亚星锚链董事会作出的相关决议,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
益,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本,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决定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1、发行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理财产品类型:仅限于保本型
3、理财产品期限:单笔不超过一年
4、额度限制:不超过 2 亿元,可以滚动使用
5、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根据亚星锚链董事会作出的相关决议,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
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
算账户的,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亚星锚链拟采取以下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
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
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
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
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
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
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已经亚星锚链董事会审议
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其使用是合理、必要的。
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