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锚链: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28 02: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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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为股东和公司董事会负责的精神,

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的整体利益。现将我们在 2014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范企文:男,56 岁,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05 年至 2011

年任靖江市华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科长;2012 年至今退二线。

杨翰:男,45 岁,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律师。2000 年至 2008 年任职于江苏泰州骥江

律师事务所;2009 年至今任职于江苏骥江律师事务所。

朱乐青:女,57 岁,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6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职于泰州市

政府证券监督办公室;2012 年 1 月至今退休。

我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方

事姓名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大会

加董事会 出席 式参加次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的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范企文 3 3 0 0 0 否 2

杨 翰 3 3 0 0 0 否 2

朱乐青 3 3 0 0 0 否 2

2014 年度,我们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们通过实地考察、

会谈沟通、查阅资料等方式积极履行独董职责,公司已为我们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

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我们认真审议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

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我们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1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提交审议的《关于公司 2013

年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4 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黄鹏、朱连海、石代伦作为独董事予

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基于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

要;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关联交易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过程完全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提名方式及

程序合法、合规,候选人符合任职条件。我们对公司 2014 年度披露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核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对董事、监事和高

管人员进行考核和兑现,公司所披露的薪酬情况和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业绩预告,

符合规范要求。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在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公司报告期内无更换会计师事务情况。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13 年母公司净利润 为-30,497,350.37 元,

加上以往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 183,011,250.56 元,本年度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 152,513,900.19 元。鉴于报告期末母公司净利润为负,故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不

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黄鹏、朱连海、石代伦作为独董事发表

独立意见:

1、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2-2014 年)和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

状。

2、鉴于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无利润分配来源,同

意公司 201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进转增股本。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关联方等不存在违反公开承诺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4 年度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障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为着眼点,继续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稳步实施,逐步建立内部控制跟踪评价的长效机制,公司内控缺陷的自我预防和

修正能力得到提升,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等四个专业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工作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

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范企文 杨 翰 朱乐青

201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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