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宝能源:201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28 02: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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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作为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

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

职责,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

案》,选举史丹、李晓磊、崔劲、张志铭为八届董事会成员,其工作

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均符合监管要求,并已在公司年度报

告中予以详尽披露。

公司现任八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超过

全体董事的半数以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

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

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史丹女士应本职单位中国社科院的要求,于

2014 年 10 月 17 日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

同时一并辞去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

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史丹女士辞职后,公司董事会成员 6 人、独立

董事 3 人,分别不低于《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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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法定人数,未对公司董事会的正

常运作产生影响。

二、独立董事 201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4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7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年度股东大会 1 次。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史丹 6 6 4 0 0 否

李晓磊 7 6 3 0 1 否

崔劲 7 7 4 0 0 否

张志铭 7 7 4 0 0 否

(二)会议表决及现场调查情况

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结合自身的专

业知识提出意见建议,对全部议案均作出赞成的投票选择,未发生对

审议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形;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以及公司年度报

告审计期间现场调查和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在公司年度报告

的编制过程中,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

报,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进行沟通,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定期主动报告公司运

营情况,董事会召开前均按规定时间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以供决

策,未发生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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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等重大风险事项,认真审核并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做出

独立明确判断。

(一)关联交易情况

1、2014 年 1 月 3 日,对提交公司八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修

订)的议案》等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2、2014 年 3 月 18 日,以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对《二

○一四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3、2014 年 5 月 30 日,在公司八届董事会十次会议上,对控股

股东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拟对公司进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审慎研究,从煤炭市场形势及证券市

场状况来看,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注入的煤炭开采类资产和煤炭

铁路贸易类资产在注入时机、盈利现状、未来盈利能力、资产权属完

备性等方面均不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一致同

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4 年 1 月 14 日,对提交八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

子公司山西国兴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所有相关材

料进行了审慎分析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 2014 年末,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所属企业提

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所属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未发生逾期担保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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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提名、任免更换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截至 2014 年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符合公司薪酬管

理制度,不存在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形。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披露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4 年 3 月 18 日,对提交八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

任公司二○一四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按照决策

程序,经公司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认为公司续

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从业资格,续聘程序合法,

同意续聘。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文件精神,为保护中小投

资者的利益,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章程》有关分红的条款

进行了修订与完善。

经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 2013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1.10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1.26 亿元,并于 2014 年 7 月 16 日实施完毕。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 2010 年 8 月至 2011 年 6 月的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公司控

股股东、关联方所做出的有关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保证上

市公司独立性、物业产权瑕疵、不违规占用资金等承诺事项仍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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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控股股东、关联方承诺所持股份共计 273,561,545 股限售期已于

2014 年 6 月 22 日届满,并于次日上市流通。相关股份持有人遵守了

相关规定和承诺,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则的规定。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全年共披露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 41 份,均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未发生违反规定的事项。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以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为着眼点,继续推进内部控制

体系的完善和实施,逐步建立内部控制跟踪评价的长效机制,公司内

控缺陷的自我预防和修正能力得到提升,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不

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全年共召开会议 7 次,并组织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会议 5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合规,表决程序合法,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

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4 年度,我们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作用,勤勉尽责、诚

信负责,认真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细致

谨慎审核公司提供的议案材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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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和经营状态,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有

效监督、核查、督促公司及时披露信息,切实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15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谨慎、认真、

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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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度独立董

事履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晓磊 崔劲 张志铭

201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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