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钢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27 11: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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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武钢股份 证券代码:600005 编号:临 2015-010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统林先生召集主持,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武钢股份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及 2015 年一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15 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

7、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5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

8、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5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该报告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客观、公正。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情况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2014 年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制定的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监事会对公司《2015 年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 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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