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07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下午 14 时在上海市高平路 733 号公司 8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4 月 14 日以现场送达、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杜毅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3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有关规定。
(2)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4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同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14 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 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4,691,302.26元。母公司 2014 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3,600,009.70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4,360,000.97 元后,加以前年度留存的可供分配利润211,904,422.97 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合计为 341,144,431.70 元。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 16,000 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共计 48,0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14 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一贯保持的良好合作关系,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决定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作为公司 2015 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费用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与上会会计师签订的相关合同予以确定。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