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二重: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24 08: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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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268 证券简称:*ST二重 公告编号:临2015-057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

“二重重装”)2015 年 4 月 23 日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股东大会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的议案》

(详见公司 4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告的《二重集团(德阳)

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该

议案审议通过给予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就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享有现金选择权。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平台申报实施其现金选择权,现就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为 2.59 元/股,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

股东将以 2.59 元/股的行权价格获得现金对价,敬请全体股

东注意风险。

投资者欲了解公司本次主动终止上市详情,应阅读本公司于

1

2015 年 4 月 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拟以股

东大会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公告》全文。

股权登记日:2015 年 4 月 16 日。

申报主体:截止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已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承

诺函》,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二重重装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上市的事宜后,中国第二重

型机械集团公司不接受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现

金选择权,不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售出二重重装的

股份。

申报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申报,本公司

不提供现场申报方式。

申报时间:2015 年 4 月 28 日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连续三个

工作日)的上午 9:30-11:30、13:00-15:00,期间二重重装

股票停牌。

申报代码:706032

申报简称:二重现金

申报方向:申报卖出;“申报买入”为无效申报;申报有效期

内,当天可以撤单,次日开始不得撤回。

根据本公司主动终止上市方案,由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

司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

本公告仅对现金选择权相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

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建议。

2

一、现金选择权申报基本情况

1. 申报主体:截止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已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函》,作出如下不可撤销

的承诺:二重重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上

市的事宜后,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不接受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

限公司提供的现金选择权,不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售出二重

重装的股份。

2. 申报时间:2015 年 4 月 28 日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连续三个

工作日)的上午 9:30-11:30、13:00-15:00,期间二重重装股票停

牌。

3. 申报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申报;本公司

不提供现场申报方式。

4. 申报代码:706032。

5. 申报简称:二重现金。

6. 申报方向:“申报卖出”;“申报买入”为无效申报。申报

有效期内,当天可以撤单,次日开始不得撤回

7. 收购价格:2.59 元/股。

8. 申报数量:

扣除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持有的二重重装 1,639,089,524

股股份,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时间内,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

需向不超过 654,360,000 股二重重装股份提供现金选择权。

申报股份数量的上限是截止本次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即

3

2015 年 4 月 16 日)收市后除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外持有本公

司的股份并剔除被司法冻结、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强

制扣划后的股份数量,如遇股份送转的则做相应调整。

同一股票账户在申报时间内可多次申报,有效申报数量为各次申

报卖出数量之和,但不超过申报数量上限。

申报现金选择权的股东不得就其已被冻结或质押的股份申报现

金选择权;就被冻结或质押股份申报现金选择权的,其申报无效。

若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被司法冻结、设定质押或第三方

权利、被司法强制扣划的,则该部分股份的现金选择权申报自司法冻

结、设定质押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强制扣划发生时无效。

9. 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行

使现金选择权,相当于以 2.59 元/股将股份出售给中国机械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

二、关注事项

1. 申报方向只能是申报卖出,申报买入无效;申报有效期内,

当天可以撤单,次日开始不得撤回。

2. 股东申报前应与质权人或司法机关协商解除质押或司法冻结;

清算时仍存在质押或司法冻结的股份,其现金选择权申报属于无效申

报。

3. 对于同一账户中的股份,股东可部分申报卖出。

4. 股份保管:有效申报的股份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予以临时保管。股份在临时保管期间,股东不得再行

转让该部分股份。

5. 本公司在现金选择权申报首日和截止日刊登行使现金选择权

4

提示性公告。

三、费用

现金选择权申报方、提供方后续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时,所涉

及的税费项目及标准参照A股交易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吴成柒 刘世伟 王 莹

联系电话:0838-2343088

五、后续事宜

本次申报有效期满后,本公司将另行发布申报结果公告,公告申

报结果及后续资金交割等相关安排,请投资者关注资金到账日。

特此公告。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24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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