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泰B股:伊泰B股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4年度)

来源:上交所 2015-04-24 08: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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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4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层及28层

2015 年 4 月

重要声明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金公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

意见。中金公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

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任何

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中金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

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

目录

重要声明........................................................................................................................ 0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要.......................................................................................... 3

第二章 发行人 2014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5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

第四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9

第五章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10

第六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11

第七章 发行人指定的代表发行人负责本次债券事务的专人的变动情况............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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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要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本期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4]382 号文核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发行人”或“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 90 亿元公司债

券。

二、债券名称: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简称“本期债券”)。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14 伊泰 01

四、发行主体: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五、债券品种、发行规模及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

率品种,发行规模为 45 亿元,票面利率为 6.99%。

六、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 100 元。

七、发行价格: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八、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

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

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九、起息日:2014 年 10 月 9 日。

十、付息日:

2015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0 月 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一、兑付日:

2019 年 10 月 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3

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二、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

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

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

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

金。

十三、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四、信用等级: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

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十五、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

十六、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

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4

第二章 发行人 2014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是内蒙古地区最大的地方民营煤炭企业,

主营煤炭的生产和销售业务,兼营煤炭贸易、煤化工以及铁路运输等

业务。发行人的煤矿全部位于神符东胜煤田,煤炭资源优质,储量丰

富。

二、发行人 2014 年度经营情况

2014 年,中国经济正在全面向新常态转换,国内经济增速放缓,

与此同时,在市场需求不旺、产能建设超前等多重因素影响下,2014

年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矛盾突出,库存增加、价格下滑、效益下降,企

业经营压力加大,整个行业运行形势严峻。 2014 年,面对转型变革

中的宏观经济和严峻的行业形势,公司共生产商品煤 4,321 万吨,较

上年同期减少 5.84%;销售煤炭 6,603 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 4.04%。

2014 年,公司坚定不移地把安全置于首位,不断加大安全投入,进

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安全管理基础性工作。通

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事故预防

和过程控制,公司全年共有 9 座煤矿被评为“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

煤矿”,8 座煤矿被评为“全国煤炭工业安全高效矿井”,另外 9 座

煤矿分别被评为“中国煤炭工业先进矿”或“双十佳煤矿”;准东铁

路、呼准铁路公司无险性及重大行车责任事故;煤制油公司未发生人

员重伤及大型设备损害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的态势。

5

公司利用自有铁路优势,通过狠抓铁路运营管理、推动在建铁路

建设、引进客户进线发运等工作,准东铁路和呼准铁路全年发运煤炭

9,030 万吨,实现营业收入 22.38 亿元,净利润 9.87 亿元。

三、发行人 2014 年度财务情况

2014 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 253.94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1.3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 22.53 亿元,同比下降

34.60%。

2014 年度,公司实现每股收益约 0.69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约

34.91%;实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16%,较上年同期减少 6.71

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87.44 454.85

总负债 312.47 204.70

所有者权益 274.97 250.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29.32 211.50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总收入 253.94 250.64

营业总成本 220.48 204.49

利润总额 34.00 46.34

净利润 27.61 39.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2.53 34.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00 56.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01 -73.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53 -8.08

6

7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82 号文核

准,于 2014 年 10 月 9 日至 2014 年 10 月 14 日公开发行了 450,000

万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截至 2014

年 10 月 14 日,已汇入发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鄂尔多斯天骄路支行开

设的账户内。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债券所募集资金扣除

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相关说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均按本期债券披露使

用用途专款专用。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全部募集资金已使用

完毕。

8

第四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014 年度内,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9

第五章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本期债券于 2014 年 10 月 9 日正式起息。

2014 年度内,发行人不存在需要为本期债券偿付本息的情况。

10

第六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2014 年,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完成了对本期债券的初次

评级,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

AA+。本期债券尚未进行跟踪评级。

11

第七章 发行人指定的代表发行人负责本次债券事务的专人的变

动情况

发行人的董事会秘书为廉涛先生,根据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中披露的联系人以及 2014 年年度报告,廉涛先生代表发行人负

责本次债券事务,在 2014 年内未发生变动。

2015 年 3 月 25 日,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廉

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职务。在董事会秘书空缺

期间,暂由发行人董事刘春林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发行人董事

会将根据相关规定尽快聘任董事会秘书。

12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4 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日期:2015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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