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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实到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合计 126,194,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本次大会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的决定》,对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发行数量相关内容作出修改,修改后的发行数量如下:
本次公开发行预计采用公开发行新股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方式,公开发行新股与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实际发行总量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即不超过 4,208 万股。公司相关股东预计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上限为不超过 2500 万股(公司相关股东预计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亦不得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具体新股发行数量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将由董事会在上述数量限额内视询价结果和市场状况决定。
表决结果:赞成 126,194,20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分别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具体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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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行规定﹥的决定》,对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相关内容作出修改,修改后的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如下:
公司相关股东预计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上限为不超过 2500 万股(公司相关股东预计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亦不得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5%。
表决结果:赞成 126,194,20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分别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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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签署页)与会董事签名: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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