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8 证券简称:上海石化 公告编号:临 2015-11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9 日以传真及信函方式通知
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 12 位,实到
董事 12 位,本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会
议由王治卿董事长主持,董事会讨论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决议一 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批准将提呈美国证券交易委
员会的 20F 表格,并向纽约证券交易所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有关资料。
决议二 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
告。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按相关规定传送香港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纽约证
券交易所。
决议三 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提名刘运宏先生、杜伟
峰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周年
大会选举。
本公司独立董事沈立强先生、金明达先生、蔡廷基先生、张逸民先生对提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无异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运宏先生、杜伟峰先生的简历附后。
决议四 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决定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下
午 2 时在上海市金山区新城路 5 号金山区轮滑球馆召开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周年
大会。
201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知另发。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3 日
附:
刘运宏,38 岁,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法学博士后。现任华宝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并购与投资研究所副所
长、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2008 年 6 月至 2010 年 8 月任国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法律合规事务主管。2010 年 9 月至 2012 年 8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从事
博士后研究工作。2012 年 9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航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
行总部总经理。2013 年 10 月至今任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机构业务部(现为投
资银行部)总经理。刘先生还分别担任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东
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先生 2008 年 7 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取得法学博
士学位,2008 年 10 月-2010 年 8 月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从事经济学博士后
研究,研究员职称。
除前述披露的情形外,刘先生在目前以及过去三年内并无担任其他公众上市
公司的董事职位,刘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
股东、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无其他关联关系,亦未持有《证券及期货条例》
第 XV 部所指的本公司股份权益。刘先生从未遭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
他相关部门惩处,亦从未遭受任何证券交易所制裁。
杜伟峰,38 岁,法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律师。现为北京市君泽君律师
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2004 年 6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上海华诚律师事务所律
师。2007 年 1 月至 2009 年 2 月任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2009 年 2 月至今为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杜伟峰律师长期从事金融不良资产的
处置工作,谙熟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的流程及方式方法。
杜先生 1998 年 7 月毕业于上海大学商法专业本科,2005 年 9 月取得英国布
里斯托尔大学商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2013 年 10 月取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
管理硕士学位。
除前述披露的情形外,杜先生在目前以及过去三年内并无担任其他公众上市
公司的董事职位,杜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
股东、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无其他关联关系,亦未持有《证券及期货条例》
第 XV 部所指的本公司股份权益。杜先生从未遭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
他相关部门惩处,亦从未遭受任何证券交易所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