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
并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
定,在2014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
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共三名,包括2名独立董事和1
名董事,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代瑞萍女士担任委员会召集人。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 次会议,全体委
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对会议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并签字确
认,具体情况如下:
201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第
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从事201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公司2013年度
财务报告》、《公司2013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续聘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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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
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
正文》。
201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
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要》。
201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
其正文》。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对外发布公司业绩预告的工作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3年度报告工作
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审计委员会认真关注公司2013年度经营业
绩情况,提请公司董事会按照规定进行业绩预告,并提醒公司董
事会做好年报编制、审计等相关人员关于年报相关信息的保密及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工作;公司董事会发布业绩公告时,
审计委员会负责人会同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公司2013
年度业绩预告情况进行了说明。
2、监督及评估年报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经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了山东和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服务。
报告期内,我们与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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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通过不定期地约见、电话联系
等形式联系审计负责人,督促审计进度,并及时就审计过程中出
现的问题进行沟通。经审阅,未发现在审计过程中存在其他的重
大事项;公司实际支付的审计费用与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相符,
聘用条款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
我们认为,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较
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业务,且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
格,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
的职业准则。鉴于此,我们于2014年4月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续聘山东和信为公司2014年审计服务机构。
3、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
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内控部门修订完善公司内控制
度及相关流程,督促指导公司内控部门完成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4、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
务会计报表,认为2014年财务会计报表严格遵循了《会计准则》
的规定,会计报表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公司
各项交易记录齐备,交易事项真实,会计政策选用恰当,未发现
存在重大错报、漏报事项,报表的编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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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积极深入的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全面开
展并推广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各项业务和事
项,按照制订评价工作方案、成立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测试、
认定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果、编报评价报告的程序实施评价。
公司及所属单位积极配合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发现的缺陷提出
整改方案及具体整改计划并积极进行整改。
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适当的,内部控制实
际运作是有效的,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
规范的要求;同时,随着公司的战略转型,公司现有内部控制环
境将可能发生变化,公司仍需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
管理和控制体系,强化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检查,防范风险,促进
公司更快更好发展。
5、协调审计工作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
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
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
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2014年,审计委员会尽职尽责的履行了相关的职责,对促进
公司经营、监督检查内控管理执行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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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进一步发挥审计委员
会的监督职能,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加强与公司内部审计
部门和相关部门以及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代瑞萍、邵莉、赵文静
201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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