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
司章程》、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认真、
谨慎的立场,认真审议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独立董事:薛祖云 童锦治 王 茁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