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 2015-011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 年 1 月至 7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
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
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以下合称“新会计准则”),除《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
列报》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施行外,上述其他准则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要求,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相
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除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外,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其他七项新会
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
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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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公司执行日之前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也不存在
追溯调整事项。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
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
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
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事宜。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
宜。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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