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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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宏祥分公司、宏科分公司、宏茂分公司、无锡分公司和顺驰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等公司层面流程,以及销售、采购、资产管理、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重要业务层面流程。按照公司经营特点及管理要求,内控评价重点关注下列高风险领域:销售与收款管理风险、采购管理风险、资产管理风险、质量管理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和制度汇编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高于重要性水平(营业收入的0.5%)。
重要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于重要性水平(营业收入的0.5%),但高于一般性水平(营业收入的0.1%)。
一般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于一般性水平(营业收入的0.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为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损失, 或造成公司财务报表重大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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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漏报,其造成的负面影响波及范围极广、普遍引起公众关注,为公司声誉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害。涉及以下领域的内控缺陷至少应认定为“重要缺陷”: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为公司带来一定的财务损失,或造成公司财务报表的中等程度错报、漏报,其造成的负面影响波及范围较广,在部分地区为公司声誉带来较大损害。以下情形至少被认定为“重要缺陷”,以及存在“重大缺陷”的强烈迹象: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为公司带来轻微的财务损失,或造成公司财务报表轻微的错报、漏报,其造成的负面影响在部分区域流传,为公司声誉带来轻微损害的内控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直接财产损失 潜在负面影响
①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
影响;
重大缺陷 50万元(含)以上
②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③被媒体频频曝光负面新闻。
①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
重要缺陷 5万(含)--50万元 成负面影响;
②被媒体曝光且产生负面影响。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
一般缺陷 5万元以下
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存在的迹象包括: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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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3个、一般缺陷8个。
具体的重要缺陷分别为:
缺陷1:经营计划未及时调整的风险
(1)缺陷性质及影响
公司2014年年度经营计划与实际经营情况存在较大差距,但对多数下属单位的经营计划未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
(2)缺陷整改情况
2014年度对下属的宏茂和无锡分公司的经营计划进行了调整,对其他单位的未调整。
公司在确定2015年经营计划时,更加注重收集市场信息,更注重加强与下属单位的流通协调,以保证年度经营计划的可行性并将根据市场和生产情况及时调整。
缺陷2:产成品存货风险
(1)缺陷性质及影响
公司产成品库存较高,存货资金占用较大。
(2)缺陷整改情况
公司对产成品等存货情况进行了清理、盘点,要求销售和生产部门加强沟通,积极采取措施消化库存。
(3)整改计划
对已形成的库存产成品,销售部门积极消化;对部分产成品改型利用,满足市场需要;强化措施、加强考核,避免新增库存产成品。预计在2015年6月底前完成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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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改。
缺陷3:产品售价风险
(1)缺陷性质及影响
产品同质化竞争加剧,产品售价下降,少量产品无利润。
(2)缺陷整改情况
公司进一步加强成本分析和对售价的管理,以减少经营风险。
(3)整改计划
加快产品研发进度,开拓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和品牌美誉度,提升品牌价值。预计在2015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存在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2个。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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