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锦:通知债权人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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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编号: 临 2014-017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的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子公司美国华越未完成重组盈利承诺

及补偿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以 1 元总价回购并注销山东海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川控股”)持有的应补偿股份计 38,135 股(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后,海川控股应补偿股份数量随之进行调整);同时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重组方进行盈利承诺补偿后续事项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07)。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后将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 38,135 元(公司

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海川控股应补偿股份数量随之进行调整,公司回购股份

注销后注册资本减少的金额相应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

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

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

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山东青岛崂山区松岭路 127 号 11 号楼公司证券部;邮

编:266101。

2、申报时间: 2015 年 4 月 23 日-2015 年 6 月 6 日,每日 9:00-12:00;14:

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黄柳

4、联系电话:0532-85967156 传真:0532-85877680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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