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方: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22 10:23:4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对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马元兴先生担任。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职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未发生变动情况,审计委员会成员的构成、专业背景和从业经历等基本情况如下:

马元兴先生,1958 年 4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教授。曾任无锡商业学校财会教研室主任、教务处处长、无锡商业学校副校长、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等职。现任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同时担任无锡商业会计学会副会长、无锡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江苏商业会计学会副会长、江苏商业经济学会常务理事等职。2011 年 11 月当选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志强先生,1967 年 11 月出生,法学硕士,高级律师。任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国际律师协会理事,环太平洋律师协会法律执业委员会副主席,上海市证券业协会法律顾问团成员,上海国际商务法律研究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1 年 11月当选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蒋海龙先生,1964 年 1 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松阳商业局财务科长、鸿豪集团财务部经理等职,并曾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现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 11 月当选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的情况

2014 年度,审计委以现场、通讯等方式召开了 4 次会议,就公司的年度审计、定期报告工作、关联交易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尽职沟通,并形成相关会议纪要及决议。

1、审计委 2014 年年报工作及五届三次会议

①、2014 年 3 月 10 日,审计委通过对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的审阅,掌握公司年度财务基本情况,出具了《审计委对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的第一次审阅意见》并提交董事会;

②、2014 年 3 月 26 日,审计委成员会同全体独立董事,与为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行计过程中的沟通会,并形成沟通备忘录;

③、2014 年 4 月 4 日,审计委成员会同全体独立董事,经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出具了《审计委对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的第二次审阅意见》并提交董事会;

④、2014 年 4 月 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预计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 201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等议案,并将通过的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 2014 年一季报工作及五届四次会议

会议就公司 2014 年一季报财务报告及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

3、审计委 2014 年半年报工作及五届五次会议

会议就公司 2014 年半年报财务报告及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

2、审计委 2014 年三季报工作及五届六次会议

会议就公司 2014 年三季报财务报告及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服务工作中,能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准则实施审计程序,按时、合规完成了本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服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报告期内,审计委与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时间、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认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未发现其审计存在显见问题。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 审计委结合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开展,依据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规范》等,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意见,要求强化对重点业务板块、重点事项的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部完成了《移动 POS 机管理的专项审计报告》、《东方新纪元新建 4S 店土地、房产领证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大东方股份经销品牌的内部审计的审计报告》、《2013 年度东方新纪元新车保险招标和执行的审计报告》。报告期内的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显见问题。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编制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各项支出合理,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真实、准确,有关提留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报表数据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息披露充分、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活动。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财政部、审计署、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文)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财会[2010]11 号文)、《关于 2012 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财办会[2012]30 号)等要求,根据公司制订的《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不断推进公司有效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自 2012年启动“内控体系规范建设”以后,经过 3 年的工作推时,先后完成了《内部控制手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的制订,根据内控需要的全面制度修订工作,于2013 年末正式启动并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制定了内控自评工作底稿的要求,于 2014 年年初起依次对评价主体进行内控有效性现场测试,评价工作通过制度阅读、现场访谈、现场观察、穿行测试和抽样检查等方法进行,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的原则,对评价范围内的相关内容进行评价,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未存在重大遗漏,公司内控自评小组编制完成了《风险评估内控评价测试工作底稿》、《公司层面内控评价测试工作底稿》和《业务层面内控评价测试工作底稿》,并根据评价结果形成《内控缺陷汇总表》,直至 2014 年 4 月 17 日正式对外披露了《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控制的制度、程序与执行存在显见问题。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审、内控等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进行了有效的协调工作。年度报告工作开展之前与江苏公证天业会计事务所就 2013 年度审计计划、入场审计各时点安排、审计范围、审计方法等工作重点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和确定,对关联交易等重点关注的重大事项积极协调,确保在真实、准确、完备的审阅基础上开展工作,同时安排了二次会同独立董事与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沟通会。按照审计时间安排,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 2013 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符合相关规定及程序,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期内发生的公司日常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及日常业务来说是必要的,交易对公司、关联方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7、对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与控股股东的资金往来情况,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发生。

四、总体评价

综上所述,201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并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度管理起到积极作用。

2015 年,相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继续尽职尽责的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不断推进公司治理的完善与优化。

委员签字:(马元兴、李志强、蒋海龙)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 4 月 20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大东方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