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 2015-002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10 日发出书面通知,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高兵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8 人,现场参会董事 8 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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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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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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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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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江 苏 公 证 天 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 2014 年 度 母 公 司 实 现 账 面 利 润162,617,782.03 元,净利润 119,370,403.70 元,拟对 2014 年度净利润作如下分配:
1、按净利润的 10%提取一般盈余公积金 11,937,040.37 元。
2、提取上述公积金后,加上年初转入的未分配利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80,020,549.20 元(合并报表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08,840,267.03元)。提议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521,711,813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分配股利 52,171,181.3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本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本次分配后,账面年末未分配利润为527,849,367.90 元(合并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656,669,085.73 元)。该年度分配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同意将以上拟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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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201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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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2014 年度董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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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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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201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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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201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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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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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审计机构。对于其 2015 年度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以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为基准,根据 2014 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确定。
十二、《关于预计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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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经审核认为:2014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均在报告期初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 2014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预计涉及的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属公司正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涉及项目的交易各方在交易定价等方面均能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市场原则,也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十三、《关于转让子公司(伊酷童)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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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同意:将“根据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15)第 1015 号”-《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无锡大东方伊酷童有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评估报告》为依据、拟将公司所持全资子公司无锡大东方伊酷童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价格为 10 万元”的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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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鸣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以增补选举公司独立董事。
十五、《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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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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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同意: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周三)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 2:00 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审议内容为上述的《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2014 年度监事会报告》、公司《201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核意见》、《201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办法》、《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转让子公司(伊酷童)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增补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听取《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股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5 月 14 日(周四)。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2 日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鸣先生,1958 年 5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于 1990 年至 1996 年就读于上海财经大学,取得博士学历证书。历任上海财经大学(原上海财经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会计学院副院长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