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顿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22 1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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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5)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15-004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公司监事长陈素蓉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4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15年4月20日下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监事的 100%。

4、监事长陈素蓉女士主持了本次监事会,董事会秘书林海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与会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并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5)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4 年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与会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并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审议《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与会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 360,959,077.19 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99,237,974.40 元的 10%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29,923,797.44 元 后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1,605,609,731.79 元,扣除年内已实施 2014 年半年度派送红利 29,340,000.00 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907,305,011.54 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的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4 年末总股本 489,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1.70 元(含税)进行分配,共分配利润 83,130,000 元(含税)。2014 年度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分红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6、审议《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与会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14 年度募集资金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5)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 2015-005)。

7、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与会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详细信息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07)。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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