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编号:临 2015-008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枫酒业”或“公司”)于 2015 年 4月 1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对公司新增 10 万千升新型高品质黄酒技术改造配套项目(二期)延后开工建设时间。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使用进度
1、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58 号)核准,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7 日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包括控股股东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 7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75,947,7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发行价格为 7.65 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80,999,905.00 元,该等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3 月 4 日划至公司账户;扣除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3,641,995.31 元,该等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4]第 110406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承诺投资总额 已投入金额 专户余额 投资进度
新增 10 万千升新型高品
1 35,010.00 1,775.74 33,384.97 5.07%
质黄酒技术改造配套项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承诺投资总额 已投入金额 专户余额 投资进度
目(二期)
2 品牌建设项目 20,000.00 3,006.26 17,076.89 15.03%
3 补充流动资金 1,354.20 1,368.63 - 101.07%
合计 56,364.20 6,150.63 50,461.86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投入金额 1,368.63 万元比拟投入金额 1,354.20 万元超出 14.43 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本期一并投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原因及影响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原因
新增 10 万千升新型高品质黄酒技术改造配套项目(二期)计划总投资 35,010万元,建设周期为 18 个月。项目原计划 2014 年初报批实施,为使工程建设完成后工艺流程和设备布局更趋合理,并更好地控制建设成本,经 2014 年 2 月 28 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该项目工程技术方案需进行调整,调整后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相应延长,项目开工建设时间延后至 2014 年三季度,项目周期及项目总投资不变。
2014 年 3 月 28 日,上海市府办出台《关于本市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的实施办法(试行)》,根据第十五条(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规定:“存量工业用地因扩大生产、增加产能等原因,需按照规划提高建筑容积率的,须经产业、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对存量工业用地利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达到经济社会环境综合评估要求,并符合所在区县项目投资强度、产出绩效、节能、环保、本地就业等准入条件的,允许按照规划提高建筑容积率。经批准同意按照规划提高建筑容积率的,土地权利人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补缴土地价款,市场评估地价不得低于相同地段工业用途基准地价。”由于该项目为上海石库门酿酒有限公司在原有地块、且在不超过园区建筑物限高的前提下建造后熟工段用房(包括三幢六层后熟工段用房、后酵车间、大米筒仓和卸粮棚等建筑物),因此建筑容积率有所提高。2015 年 2 月,该地块土地评估工作开始启动,公司将在有关监管部门对评估结果确认后予以补缴土地差价款,并尽快申办规划许可证开工建设。
鉴于上述补缴土地价款事宜的影响,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决定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工建设时间延期如下:
调整后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原开工建设时间
开工建设时间 生重大变化新增 10 万千升新型高品质黄酒
2014 年三季度 2015 年三季度 否技术改造配套项目(二期)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三、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谨慎作出的决定,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经审议通过该事项,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因此,中金公司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