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21 12: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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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编号:临 2015-006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向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554 号)核准,公司向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后,在批文有效期内完成了以8.67 元/股的价格向社会非公开发行 69,204,152 股股票事项,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599,999,997.84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等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63,799,997.84 元;加上后续项目保荐人退还公司的 8,500,000 元发行承销费,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配套融资募集资金累计净额为 572,299,997.84 元,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572,299,997.84 元,收到募集资金利息 130,920.6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了相关《验资报告》(详见公司临 2013-037 号和临2014-016 号公告)。

1/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经五届十七次、六届八次董事会审议修订完善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2013年11月26日,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街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中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5月29日,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将公司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确认了中原证券退款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初始存放金额及余额

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初始存放金额 期末余额民生银行北京

626033502 募集资金账户 566,999,997.84 0

苏州街支行

合计 566,999,997.84 0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了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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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48,630,920.63(含利息收入 130,920.63元)元用于补充置入资产营运资金。

(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 572,430,918.47 元(含利息收入 130,920.63 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 100%,按规使用完毕。具体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1.向全资子公司白坪煤业增资 460,000,000.00 元;

2.购置井下紧急避险系统 13,000,000.00 元;

3.补充置入资产营运资金 99,430,918.47 元(含利息收入130,920.63 元)。

2014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管理情况。

六、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郑州煤电《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3/5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等的有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七、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原证券认为:郑州煤电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原证券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4/5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本年度投

募集资金总额 入募集资

572,299,997.84 金总额 48,500,00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入募集资 572,299,997.84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项目可

截至期末 项目达

是否已变更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资进度 到可使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 本年度投入金额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投资总额 (1) 投入金额(2) (%)(3) 用状态

分变更)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2)/(1) 日期

化承诺投资项目

1、向全资子公司白坪煤业增资 800,000,000.00 460,000,000.00 460,000,000.00 100.00%

2、购置井下紧急避险系统 110,000,000.00 13,000,000.00 13,000,000.00 100.00%

3、补充拟置入资产的营运资金 102,000,000.00 99,299,997.84 48,500,000.00 99,299,997.84 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012,000,000.00 572,299,997.84 48,500,000.00 572,299,997.84 100.00%超募资金投向归还银贷款(如有)超募资金投向小计合计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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