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关于修订《章程》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21 12: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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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证券代码:600668 编号:临 2015-006

债券简称:13 尖峰 01 债券代码:122227

债券简称:13 尖峰 02 债券代码:122344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4 月 17 日,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全体九名董事亲自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蒋晓萌董事长主持,经审议与表决,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订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公司业务结构和经营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的经营范围进行调整,提出如下《章程》修正案:

原《章程》第十三条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水泥,水泥混凝土,预制构件,普通机械,辅助材料,通讯设备,嵌缝材料,仪器仪表,纸袋的制造、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

拟修订为: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水泥、水泥混凝土的制造、销售;医药化工原料、中间体(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监控化学品)的制造、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医药、健康等产业的投资,其它实业投资。(最终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以上公司章程修改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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