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 2015-012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5 号文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1.2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7,4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678.1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1,761.87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11 年 1 月 28 日全部到位,业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11)002 号《验资报告》。
2014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588.53 万元,截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0,862.61 万元(包括置换金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40,575.99 万元(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2011 年 1 月 28 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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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金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32001628436059188188 募集资金专户 11,594.2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32001628436059106058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0.69
交行常州钟楼支行 324006030018120167189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193.29
广发银行常州分行 136801511010000779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4,158.39
江苏银行常州新北支行 82600188000137602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3,064.19
江南银行常州兰翔分理处 3204110801201000016568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21,565.18
合 计 40,575.9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之“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五)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13 年 4 月 17 日和 201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年产 50 万套 LED 车灯及配套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0,000 万元投资建设“年产 50 万套 LED 车灯及配套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 11,331.28 万元投资该项目。
2013 年 9 月 7 日和 2014 年 5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吉林省星宇车灯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 100 万套车灯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0,000 万元投资建设子公司吉林星宇 “年产 100 万套车灯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 2015-0127,257.22 万元投资该项目。
2014 年 12 月 10 日和 201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子公司车灯工厂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0,000 万元投资佛山星宇车灯有限公司“车灯生产及配套项目”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 0.03 万元投资该项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认为: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上网附件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 2015-012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1,761.8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588.5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0,862.6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截至期末累
本年度实
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承诺投资 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
与承诺投入 入进度 定使用状态
项目 目,含部分 承诺投资 资总额 诺投入金 入金 额 计投入金额 (主营业务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
金额的差额 (%) 日期
变更 总额 额(1) (2) 收入) 大变化
(3)=(2)-(1) (4)=(2)/(1)
(如 有)年产一百万
43,039.89 43,039.89 42,925.26 -114.63 99.73% 2014/12 48,352.04 是 否套车灯项目在常州购买
6,057.28土地使用权在佛山南海经济开发区
1,281.00购买土地使用权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 2015-012在长春汽车经济开发区
3,272.00购买土地使用权年产 50 万套
LED 车灯及 20,000.00 11,331.28 15,069.82配套项目吉林星宇年
产 100 万套 20,000.00 7,257.22 7,257.22车灯项目佛山星宇汽
车车灯生产 10,000.00 0.03 0.03及配套项目补充流动资
15,000.00金
合计 93,039.89 43,039.89 18,588.53 90,862.61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0,356.1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年产100万套车灯项目”的
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见《星宇股份 2014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部分内容。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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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 年 2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 15,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本报告期末,该笔超募资金使用已经实施。
2、2012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部分募
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利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预计
5,612.20 万元)用于购买毗邻公司新厂区的土地使用权。截止本报告期末,该笔超募资金已经
使用,实际支付土地款 6,057.28 万元。
3、201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在佛山南海经济开发区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预计 1,276 万
元)在佛山南海经济开发区购买土地使用权。该议案已提交公司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截止本报告期末,该笔超募资金已经使用,实际支付土地款 1,281 万元。
4、201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资金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预计 3,068
万元)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土地使用权。该议案已提交公司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本报告期末,该笔超募资金已经使用,实际支付土地款 3,272 万元。
5、2013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年产 50 万套
LED 车灯及配套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0,000 万元投资建设“年产 50 万套 LED
车灯及配套项目”。该议案已提交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
累计使用 15,069.82 万元投资该项目。
6.2013 年 1 月 22 日,公司收到常州市新北区国土储备中心退还的土地保证金 3,242.80 万元。
2014 年,公司支付 196.51 万元缴纳土地相关税费。
7.2013 年 9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吉林省星宇车灯有
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 100 万套车灯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20,000 万元投资
建设子公司吉林省星宇车灯有限公司“年产 100 万套车灯项目”。该议案已提交公司 2013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使用 7,257.22 万元投资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