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15-007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5 年 4 月 6 日以传真和电话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玉宏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一、《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二、《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4,793,537.27 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6,565,473.93 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6,656,547.39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81,257,232.17 元,减去 2014 年已向股东支付的现金股利 10,426,300.00 元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38,967,922.05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到目前公司发展所处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公司拟以 2014 年末总股本 30,136.9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75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22,602,675.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次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卫祥云、任永平、汤文桂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四、《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五、《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六、《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七、《公司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恒顺醋业 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八、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三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卫祥云、任永平、汤文桂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9)。
议案九、《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卫祥云、任永平、汤文桂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恒顺醋业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 2015-010)。
议案十、《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11)。
上述第一、二、三、四、七、八、十项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