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一、概述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新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除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外,其余7项准则于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暨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变更公司有关会计政策。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1、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范围是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对2014年12月31日/2014年度 对2013年12月31日/2013年度
名称 相关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 相关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
可供出售金额资产 3,500,000.00 3,5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3,500,000.00 -3,500,000.00
2、《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变动对合并财务报告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 对2014年12月31日/2014年度 对2013年12月31日/2013年度
称 相关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 相关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
递延收益 4,017,416.83 4,696,416.79
其他非流动负责 -4,017,416.83 -4,696,416.79
上述调整对公司2014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3、公司2014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关于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相应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未对吉鑫科技公司2014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金额产生影响。
特此说明。(此页为《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之签署页,无正文)公司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包士金 包振华 王玉臣 华永荦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李 东 戚啸艳 袁慧韡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