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特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告知函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18 16:59:3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2015-011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告知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收到控股股东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37.69%股权,以下简称“民丰集团”)的告知函。告知如下:

民丰集团于2015年4月16日召开民丰集团2015年度临时股东会,经全体股东

审议通过:成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民丰集团37.87%股权、浙江新源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民丰集团15.89%股权全部由嘉兴市实业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受让。

受让前民丰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嘉兴市实业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0%

成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7.87%

浙江新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5.89%

民丰管理团队 6.24%

合计 100.00%

受让后民丰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嘉兴市实业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3.76%

民丰管理团队 6.24%

合计 100.00%

民丰集团现有注册资本599,270,300.00元,上述股权受让完成后,注册资本

保持不变,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然是嘉兴市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民丰特纸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