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报告
2014年4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新任第六届董事会选举独立
董事隋国军、独立董事王庆石、董事罗卫明三人组成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隋国军任主任委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 2014年度在监督及评估外
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
意见、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
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相关工作中,认真履行了职责,现就主要
履职情况具体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经认真审阅公司2014年度审计工作相关资料,
与公司审计机构项目负责人于2015年1月9日召开了2014年度审计工
作时间计划沟通会,协商确定了审计工作的内容及时间安排,以保证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各子公司结账
后初步编制的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于2015年1月31日召开了2014
年度财务报表的初审会议,听取了公司财务部对财务报表项目的解释
说明、财务总监对201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以及公司管理
层就公司2014年度经营情况的总结汇报,从监督、评价审计工作的角
度提出年度审计工作若干重点关注事项,提请审计机构审计过程中及
时沟通相关问题,并同意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年
报的审计工作。
(三) 审计委员会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收到审计机构出具的初
步审计意见,并于同日召开关于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初审会议,听取了审计机构的工作总结及初步审计结论:经审计,公
司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
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与会委员在质询了 2014 年财务报告和内控管理等情
况后,同意公司提供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在此基础上
完成 2014 年年报的审计工作。
(四) 在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2014
年度审计报告后,审计委员会于 2015 年 4 月 2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
会议,表决通过五项议案:(1)公司 2014 年财务报告;(2)对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3)
关于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4)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5)公司 2014 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同意将议案(1)、(3)、(4)提交董事
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在履职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注重与审计机构、公司管理层、公司各有关部门保持及时、
有效的沟通,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在新的一年里,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勤勉尽责,保障公司整体工作
的良性运转。
审计委员会委员:
隋国军
王庆石
罗卫明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