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等事项的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和《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青旅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的《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 2015 年度
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预计 201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
详细询问了相关情况,现基于独立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而制定,符合《公司
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将以网络投票表决与现场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
决方式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利润分配预案,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预案兼顾了给予股东合理回报和
保证公司保持稳定、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关于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意
见
1、2014 年度,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获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和专项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
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
三、关于《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
计政策、合并报表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方案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提出的《关于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的补充议案》。
四、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15 年度担保计划系公司根据子公司申请确定的 2015 年度
预计担保额度,该等担保系为控股子公司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
公司将在 2014 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该担保计划,该担保计划的制定确有必要、
程序合规,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预计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的意见
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的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 2014 年度的审计工作。公司
拟向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 51 万元财务审计费用、14 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该报酬公允合理,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此页无正文,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
润分配等事项的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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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业进 应 雷 周奇凤 李东辉
2015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