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文)的要求,我们作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审慎查验,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零,对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9.5 亿元,均为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
有限公司及中青旅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
2014 年 6 月,公司为二级子公司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
亚运村支行申请的最高额 1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2014 年 7 月,公司为二级子公司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
中轴路支行申请的最高额 2.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
年。
2014 年 8 月,公司为二级子公司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
北京分行万柳支行申请的最高额 1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
一年。
2014 年 12 月,公司为二级子公司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在广东发展
银行北京海淀支行申请的最高额 1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
二年。
2014 年 12 月,公司为二级子公司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
北京东直门支行申请的最高额 2.5 亿元银行承兑汇票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
限二年。
2014 年 12 月,公司为二级子公司中青旅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
海运支行申请的最高额 0.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二年。
2014 年 12 月,公司为二级子公司中青旅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
北京东直门支行申请的最高额 1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二
年。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的全部担保行为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
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审批手续、决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此页无正文,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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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业进 应 雷 周奇凤 李东辉
2015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