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5—019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控股子公司
之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45,000 万元人民币。实际为其提供
的担保余额为 45,000 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 年 4 月 17 日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七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
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
长春欧亚集团欧亚车百大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车百)之全资子
公司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超市连锁),为
满足经营业务不断发展的需要,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工农大
路支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 45,000 万元人民币。为支持欧亚超
市连锁的业务发展,公司将为欧亚超市连锁 45,000 万元人民币流动
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一年。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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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绿园区春城大街万鑫花园 3 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广伟
注册资本:5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连锁超市企业管理服务;场地租赁、柜台租赁、房屋
租赁、经济信息咨询、广告业务;连锁分支机构经营 :批发兼零售
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饮料、烟草、日用品、服装等;餐
饮服务、熟食加工等。
2014 年 12 月 31 日,欧亚超市连锁资产总额 120,080.95 万元,
负债总额 110,600.56 万元,全部为流动负债,无银行贷款,资产负
债率 92.11%,所有者权益 9,480.39 万元。 2014 年实现营业收入
176,000.97 万元,实现净利润 9,080.39 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欧
亚车百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500 万元,欧亚车百出资占注册资本
的 100%(欧亚车百注册资本 18,547.01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1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3.92%;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出资 8,547.01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6.08%)。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欧亚超市连锁的经营现状和运营能力进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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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对偿债能力、资信等状况进行了评估。
董事会认为:超市连锁是公司着力发展的三大主力业态之一,近年发
展态势良好,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聚客能力不断增强,市场份额不断
提高,超市连锁业务的健康发展,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
产生重要的影响。被担保人的运营和资信状况良好,且本公司对被担
保人的运营和资金运用等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公
司提供该笔流动资金贷款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
为控股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欧亚车百大楼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长
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45,000 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冯淑华、刘凤丽、张新民事前对提交公司七届二十
次董事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
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对本次
担保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对欧亚超市连锁的综合状况进行了评
估。该担保事项得到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后提交公司七届二
十次董事会审议。独立意见认为: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和发展前景良
好,公司对被担保人的运营和资金运用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保障公
司的利益,公司提供该笔流动资金贷款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风险可控。
公司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为 67,000 万元人民
币,占公司 201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42.13%。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子
公司的担保合计为 112,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14 年经审计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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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的 70.43%。
除对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无其他担保及逾期担保。
五、上网公告附件
欧亚超市连锁 2014 年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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