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目 录
一、专项说明 1
二、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3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证天通(2015)证审字第 0201001-5 号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新集公司”)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
2014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
变动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签发了中证天通(2014)证审字第 0201008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
的要求,国投新集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国投新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资金占用表”)。
对外披露资金占用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国投新集公司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国投新集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
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了对国投新集公司实施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的相关审
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国投新集公司向监管部门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金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为了更好地理解国投新集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本专项说明所附的资金占用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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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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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峰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权
二 O 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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