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 2014 年度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财务
报告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本公司提交了《杭州钢
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15〕2868 号),该审计报
告为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强调事项段原文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二)1 所述,根据浙
江省人民政府相关会议精神,杭钢股份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所在的半山基地将于
2015 年底关停。杭钢股份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以解决该事项对持续经营
带来的不利影响。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对于上述强调事项段,董事会认为: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相关会议精神,杭钢股份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所在的半山
基地将于 2015 年底关停。为保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2015 年 3 月 27 日,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包
括:
(1)资产置换
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公司将拟置出资产与杭钢集团
持有的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60.29%股权和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2.32%
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
公司拟置出资产为公司持有的:① 股权类资产,包括浙江杭钢高速线材有
限公司 66%股权、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 95.56%股权、杭州钢铁厂小型轧钢股份
有限公司 60%股权;② 非股权类资产,除非受限货币资金、部分应收票据、网
络交换设备相关固定资产以外的全部资产;③ 除应缴税费外的全部负债。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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