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钢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18 16: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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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126 股票简称:杭钢股份 编号:临 2015—019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4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上午 9:00 在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汤民强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

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10,733,613.96 元;为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2014 年度公司

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2014 年年末公司总股本 838,938,75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按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 0.05 元(含税)分配,共计分配股利 4,194,693.75

元。此次股利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五)审议通过《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杭州钢铁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公告临 2015

-022 号。

(八)审议通过《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环境及市场需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

的需要,在对各项业务授信需求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平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冶金事业部(杭州)、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崇贤

支行、杭州联合银行半山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浙商银行杭州

分行、兴业银行杭州分行、上海银行杭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

支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交通银行杭州浣纱支行申请总额 50.5 亿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以上各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

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2014 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与 2015 年度计划

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汤民强、朱初标、周皓、周尧福依法回避表

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公告临 2015

2

-021 号。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014 年财务审计费用 7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对公司审计发生往返费用

和食宿费用由公司承担。

上述第二、三、四、五、七、九、十、十一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

股东大会召开事宜本公司将另行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陶久华、邵瑜、薛加玉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

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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