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越龙山”或“公司”)2014 年度
配股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古越龙山 2014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2010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1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八名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6,136,363 股,发行价格为 8.80 元/股,
共计募集资金 67,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507.03 万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 65,492.97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15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56 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64,000.63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69.29 万元;2014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352.52 万元,2014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53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65,353.15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71.82 万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311.6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
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18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延安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1211012029200050803 0.00 已销户
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7331010182600194203 3,983.70
公司杭州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绍兴分行延安 336006130018170091022 3,112,403.79
路支行
合 计 3,116,387.4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2014 年配股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31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采用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配售股份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17,366.78 万股,配售价为每股人民币 6.40 元,共计募集资
金 111,147.39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389.34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09,758.0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于 2014 年 6 月 1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
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93.83 万元后,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 109,464.2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111 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4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81,758.43 万元,2014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3.62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81,758.43 万元,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3.62 万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7,739.40 万元(包括累计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
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于 2014 年 6 月 18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和 3 个理财户,募集资
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1211012029200076701 29,844,265.3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50,000,000.00 银行理财
50,000,000.00 银行理财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7331010182600288991 47,549,779.46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100,000,000.00 银行理财
合 计 277,394,044.7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三、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1:2010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2:2014 年配股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1
2010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5,492.9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52.5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5,353.1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 是否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调整后 承诺投入 本年度 投入金额与承诺 本年度实 达到
项目(含部分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预定可使用 是否发生
项目 投资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的差额 现的效益 预计
变更) 总额 (2) (4)=(2)/(1) 状态日期 重大变化
(1) (3)=(2)-(1) 效益
收购绍兴女儿红酿
酒有限公司股权并 1,636.18
否 62,000.00 62,000.00 1,352.52 61,846.47 -153.53 99.75 2012 年末 否 否
对其增资扩建生产 [注 1]
线、补充流动资金
建立区域营销中心 909.31
否 5,000.00 5,000.00 3,506.68 -1,493.32 70.13 [注 3] 是 否
及拓展销售网络 [注 2]
合 计 - 67,000.00 67,000.00 1,352.52 65,353.15 -1,646.85 - - 2,545.4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发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未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0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2010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 24,767.89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18 日出具了《关于浙
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0]1285 号)对上述已投入资
金进行了核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期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实现效益=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根据收购评估值摊销女儿红存货等+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
[注 2]: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营销网络建设分上海新建营销中心和北京营销中心。因营销中心未独立核算,为评估该项目的效益情况,根据如下方法估算:
1、上海销售分公司当期实现销售收入金额,较项目建设前 2009 年同期增加金额;北京分公司当期实现销售收入金额,较项目建设前 2010 年同期增加金额。两大营销中心建设合计
贡献新增收入金额视同营销中心的运作为主要贡献因素,根据经验给予贡献系数为 0.6。
2、公司当期合并报表的营业利润率(合并报表口径,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所得税率 25%,以此盈利标准测算营销中心贡献的利润。
3、根据以上假设,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现的效益情况如下:
实现效益=新增收入*公司营业利润率*所得税扣除(1-25%)*营销中心贡献系数 0.6
[注 3]:上海销售分公司于 2009 年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北京分公司于 2010 年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附件 2
2014 年配股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9,464.2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1,758.4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1,758.4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 本年 是否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承诺投入 本年度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 预定可使 度实 达到
项目(含部分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是否发生
项目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 用状态日 现的 预计
变更) (2) (4)=(2)/(1) 重大变化
(1) (3)=(2)-(1) 期 效益 效益
黄酒生产技
术升级建设
否 24,663.20 24,663.20 4,927.38 4,927.38 -19,735.82 19.98 否
项目(一期工
程)
古越龙山第
二期“百城千
否 8,000.00 8,000.00 30.03 30.03 -7,969.97 0.38 否
店”专卖店终
端网络
补充流动资
否 76,801.02 76,801.02 76,801.02 76,801.02 100.00
金(永久性)
合 计 109,464.22 109,464.22 81,758.43 81,758.43 -27,705.79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发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未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无
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8 日召开六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使用 2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短期投资理财产品。详细情况如下:
(1) 根据工行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及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28 日签订的
《工银瑞信投资-瑞佳 1 号 14 期保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工银瑞信投资-瑞佳 1 号 15 期保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认购工行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作为资产托管人的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瑞佳 1 号 14 期保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瑞佳 1 号 15 期保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共计 1 亿元,理财到期日分别
为 2015 年 4 月 28 日及 2015 年 7 月 28 日。
(2)根据公司与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28 日签订的《“金兰花理财”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
公司认购由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金兰花理财 1460 期”理财产品 1 亿元,理财到期日为 2015 年 7 月 29
日。
(本页无正文,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
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