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的文件精神,按照《公司
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
201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5 人组成,其中 3 名独立董事,2 名董事,召集人由具有专业
会计资格(注册会计师、会计学教授)的独立董事孙立荣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主要履职情况
(一)聘任外部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
1、审计委员会审查了负责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
业性,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执业经验丰富,信誉度高,
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审计,未发现影响其独立性的事项,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
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公司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的审
计机构,未发现影响其独立性的事项。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33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提出“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特殊普通合伙)公司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会议审议,该议案全票通过,
并经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阅财务报告,发表指导意见。
1、年度财务报告
(1)2014 年 3 月 3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编
制的未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基本反映了公司
的生产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选择运用的会计政策是恰当的,做出的会计估计是合理的。我
们同意以此财务会计报表为基础开展 2013 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并据此向财务部发出“关
于 2013 年年度报表的初步审核意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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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着沟通,从而保证了年审
各阶段工作的有序开展。
①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 2013 年度的审计工作与中准
事务所进行了电话沟通,商榷公司 2013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
意见和要求,并一同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确定中准事务所进场时间为 2014 年 3 月 10 日。
②2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中准事务所发出“关于 2013 年年度报表审计时
间的意见”的函,确定了各阶段具体的审计时间。
③4 月 8 日,审计委员会收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初稿。
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审计委员会根据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初稿,审阅
了其编制的 201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经过认真研究、审议,认为:
公司 201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数据基本反映了公司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
债表情况和 2013 年度的生产经营成果。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生产
经营成果及公司的财务状况,选择和运用的会计政策是恰当的,做出的会计估计是合理的。
各项重大交易,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本委员会同意以此财务会计报表为基础制作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3 年度报告及摘要按照证监会要求,需报本委员会审阅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希望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按照公司总体审计计划尽快完成审计工作,以保证公司如期披
露 2013 年度报告。
(3)4 月 16 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递交了 2013 年年度报告正式稿。
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履行了
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必要和充分的审计证据,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3 年度的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公司 2013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2、季度、半年度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
准确、完整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同意将季度、半年度报告提
交董事会审议。
(三)指导内部审计,审阅内控评价报告
1、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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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部的年度审计计划,并督促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促使各部门
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运作。
2、2014 年,审计部按照公司的要求,对物流部、采购部的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北京
仰慕世家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委员会对审计部的“关于物流部及采购部内控制度执
行情况的审计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控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实际情
况,内控制度不是一劳永逸的,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
3、审计委员会对审计部提供的“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该报
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 2014 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公司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同意将
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2013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中准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
报告》,同意“公 司 根 据 财 政 部 颁 发 的《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标 准 建 立 的 与 财 务
报 表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保 持 了 有 效 的 内 部 控 制 ”
的结论。
三、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和《审计委员
会年报工作规程》等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年度内共召开 4 次会议,分别是:
1、2014 年 4 月 1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1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3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同意将上述议案、事项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2、2014 年 4 月 24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会议就《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
司 2014 年第 1 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通
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 1 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一致同意将此报告提交董事会
审议。
3、2014 年 8 月 2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会议就《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
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通化
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一致同意将此报告提交董事会审
议。
4、2014 年 10 月 2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会议就《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
司 2014 年第 3 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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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 3 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一致同意将此报告提交董事会
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
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和《审计委员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恪
尽职守,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有效地实施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的职责,
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1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进一步提高
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确认:
何为民:
何文中:
陈守东:
孟庆凯:
孙立荣: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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