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2 股票简称:东方明珠 编号:临 2015-022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价格、换股比例及现金选择权价格调整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 2014 年末总股本 3,186,334,87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6 元(税前)。公司不实施送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5 年 4 月 8 日,公司公告了《利润分配实施公告》(详见临2015-021):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4 月 13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5 年 4 月 14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15 年4 月 14 日。
2015 年 4 月 14 日,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换股吸收合并协议》和《收购请求权和现金选择权合作协议》,本次交易中百视通换股吸收合并东方明珠的股份价格及东方明珠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经除权除息调整后为 10.63 元/股。
根据百视通于 2015 年 4 月 8 日《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及百视通对公司的确认,百视通向其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 元(含税),并已于 2015 年 4 月 14 日实施完毕,百视通的换股价格相应调整为 32.43 元/股。基于上述换股价格的调整,东方明珠与百视通的换股比例相应调整为 3.05:1,即每 3.05 股东方明珠股份换取 1 股百视通新增股份。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16 日